法律資格 Qualification in Law
(i) 民事訴訟 包括-員工賠償案件和人身傷害、醫療過失和致命事故索賠
(ii) 刑事訴訟
(iii) 產權轉讓、租賃、遺囑認證和一般商業慣例
(iv) 家庭訴訟(包括收養申請)
麥律師於1986年開始從事法律工作,擔任見習律師並於1988年取得香港律師資格, 1995年在昆士蘭大學攻讀法律碩士學位課程,自 1994 年起開始從事法律業務與 Messrs. Richard Tai & Co合夥然後在2002年開咍獨資經營者執業。